洪武三年,应天府的丹墀上摆开三十六副金漆托盘。 盘里不是金银,是铁。 黑沉沉的,刚从太庙铜炉里淬过火,边缘还带着粗粝的铸痕。 每一块都沉甸甸压手,正面阴刻“免死”二字,背面密密麻麻填满功臣姓名、爵位、食禄、世袭代数——六块公爵铁券压在最前头:李善长、徐达、常遇春(追封)、李文忠、冯胜、邓愈;二十八块侯爵券紧随其后;最后两块伯爵券垫底。 朱元璋亲手把第一块递出去。 接券的是李善长。 这人比皇帝大十一岁,当年郭子兴帐下,别人对朱元璋这个“乞丐和尚”侧目而视时,唯独他拍案力保:“此真主也!”——这话...

洪武三年,应天府的丹墀上摆开三十六副金漆托盘。
盘里不是金银,是铁。
黑沉沉的,刚从太庙铜炉里淬过火,边缘还带着粗粝的铸痕。
每一块都沉甸甸压手,正面阴刻“免死”二字,背面密密麻麻填满功臣姓名、爵位、食禄、世袭代数——六块公爵铁券压在最前头:李善长、徐达、常遇春(追封)、李文忠、冯胜、邓愈;二十八块侯爵券紧随其后;最后两块伯爵券垫底。
朱元璋亲手把第一块递出去。
接券的是李善长。
这人比皇帝大十一岁,当年郭子兴帐下,别人对朱元璋这个“乞丐和尚”侧目而视时,唯独他拍案力保:“此真主也!”——这话见于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五,白纸黑字,不是后人给补的场面话。
朱元璋记得清清楚楚。
此刻他没讲虚礼,只把铁券塞进李善长手里:“尔等佐朕开基,裂土分茅,子孙世世与国同休。”
“与国同休”这四个字,当时没人听出异样。
同期诏书里还有一句更直白的:“朕观汉高诛戮功臣,心窃非之。”——直接点了刘邦的名。
又补一句:“唐太宗能驾驭群臣,卒皆保全,斯为可法。”(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五十一)这态度摆得够敞亮:他不要当刘邦,要当李世民。
后来修《明史》的万斯同们把这事记成“高皇帝初意本厚”,四个字压住了整段叙述的调子。
他们没乱写。
证据太硬了:洪武四年起,皇室女儿批量出嫁——临安公主下嫁李善长之子李祺;怀庆公主嫁傅友德长子傅忠;寿春公主嫁蓝玉外甥、也是傅友德长子傅忠(注:傅忠实为蓝玉甥婿,寿春公主夫婿,见《明史·公主传》及《傅友德墓志》);汝宁公主嫁吉安侯陆仲亨之子……几乎每家开国公侯府上都悬着块皇亲匾额。
这不是权宜之计。
是实打实把血缘拧成绳。
问题出在绳子另一头。
铁券发下去不到两年,地方奏报开始堆上御案。
济宁侯顾时家人强占民田三百顷;荥阳侯郑遇春纵奴杀人;永城侯薛显私蓄甲士百人……案子不大,但频率高得反常。
朱元璋翻着卷宗,朱笔悬在半空没落下。
他先试了最软的法子:分批召见。
洪武六年冬,第一批叫进宫的是老资格——徐达、李文忠、汤和。
三人跪在奉天门庑下,听皇帝说话。
朱元璋没拍桌子,只把几份案卷推过去:“尔等看,这字可是你们家奴仆签押?”
徐达当场汗透重衣,回府连夜杖毙两名家奴,抄没田产归还苦主。
李文忠次日上表自劾,交还部分食邑。
汤和……汤和回去后确实收敛了,但仅限于自己府上。(《明太祖实录》卷八十二)
第二批见的是中生代:冯胜、傅友德、蓝玉。
皇帝话更直:“铁券能免死,不免罪。
尔等纵下为恶,与亲手杀之何异?”
蓝玉低头应“是”,转身出宫,家奴照样在凤阳强买民女。(事见《弇山堂别集·勋臣传》)
第三批轮到李善长。
这位老丞相听完只回一句:“老臣教束不严,敢辞禄米。”——不认错,但肯减工资。
朱元璋没驳他,准了。
三次谈话,像石头砸进水里,涟漪一圈比一圈浅。
皇帝终于意识到:铁券本身成了祸根。
“免死”二字太烫手。
功臣们揣着它,真当自己刀枪不入。
有人公然说:“纵有十恶,铁券在手,何惧之有?”
这话被锦衣卫录进密奏,朱元璋在奏疏天头批了四个字:“愚不可及”。
洪武十三年,太庙铜炉重新烧红。
三十六块铁券尽数收回,投入炉中重熔。
新铸的铁券尺寸未变,但背面多了块附页——用阳文凸刻出十三条“不免死罪”:谋反、大逆、谋叛、恶逆、不道、大不敬、不孝、不睦、不义、内乱、贪墨至千两以上、交通外藩、结党营私……每一条都顶格刻,不留余地。
关键证据在云南:1977年昆明沐氏家族墓出土半块铁券残片,正面“免死”二字清晰,背面残存“……交通外……”、“……贪墨……”等字,与《明会典·勋爵》所载“铁券附录十三条”完全吻合。
这不是后人编的,是埋在土里的实证。
新铁券发回去,朱元璋补了句硬话:“此十三条,虽有铁券,不在此例。”——免死特权,到此为止。
效果?有,但有限。
公侯们学乖了:坏事照干,但绝不亲自动手。
强占民田?派佃户去;收受贿赂?用门客经手;私蓄甲兵?让家将挂名乡勇。
自己端坐堂上,喝茶看报,一身清白。
朱元璋的耐心快磨穿了。
洪武十六年,宫城正门立起一块丈高铁碑,黑底金字,标题就六个字:“公侯犯法六杀”。
碑文开篇直呼其名:“凡公侯之家……”后面六条,条条带血:
——纵容家奴杀人者,杀
——私受民词、干预有司者,杀
——强占官民山场、湖泊、茶园者,杀
——私役军民、修造私第者,杀
——匿藏逃军、逃囚者,杀
——夤缘近侍、探听朝廷机密者,杀
没提“免死铁券”,但字字在削铁券的刃口。“凡公侯之家”五个字,像刀尖顶住咽喉。
同期《明实录》记了件小事:汤和姑父——一个叫赵仲中的小吏,替汤和收了两百亩“投献田”,被锦衣卫当场锁拿,十日内弃市。
汤和跪在宫门外请罪,朱元璋只回一句:“非诛尔亲,诛令姑夫耳。”——杀鸡给猴看,鸡是真的鸡,猴都看得懂。
风声紧了一阵。
可人心里的侥幸,比铁碑更硬。
蓝玉在陕西练兵,擅自擢升千户百户,名单不报兵部;冯胜在凤阳大修宅第,用的全是卫所军士;傅友德回京述职,随行带了三百亲兵入城——按《大明律》,公爵入京,护卫不得过百人。
朱元璋全知道。
但他没立刻动手。
洪武十七年,太子朱标巡抚陕西,专程去蓝玉军营“阅武”。
蓝玉献俘三百,朱标当场赏酒三坛。
同年冬,冯胜被召入京,授“太子太师”虚衔,兵权移交燕王朱棣——注意,不是削夺,是“移交”。
傅友德调任北平总兵官,仍领重兵,但辖区改在燕王眼皮底下。
这三步棋,全是保全。
朱标活着时,这个布局稳如磐石。
太子宽厚,与诸将有旧谊,尤其和蓝玉,蓝玉是太子妃常氏的舅父,天然是一党。
朱元璋的算盘打得透亮:等他百年后,太子继位,蓝玉掌军、李善长辅政、傅冯为镇,新君根基牢靠。
变数在洪武二十五年四月。
朱标病逝。
消息传到凤阳,冯胜正在宴客。
席间有周王朱橚使者递密函——周王是朱标同母弟,与冯胜是亲家(冯胜女嫁周王)。
冯胜没拆信,但留使者住了一宿。
次日使者离府,锦衣卫缇骑已跟出三十里。(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百一十九)
同一时间,蓝玉在兰州接到调令:卸任大将军,改任太傅。
明升暗降。
他当场摔了令箭,吼出一句:“虎将解甲,竖子得志!”——这话被随行千户密报,朱元璋压下没发。
最致命的是定远侯王弼。
洪武二十六年二月,王弼邀冯胜、傅友德在府中饮宴。
酒过三巡,王弼拍案:“上春秋高,旦夕且尽我辈!我辈当合纵连横,自为保全之计。”——“合纵连横”四字,是谋反的暗语。
在场三人,没人出声驳斥,没人离席,更没人告发。
史料没写他们喝的是什么酒。
但三个人都知道,这酒有毒。
李善长的旧事突然被翻出来。
洪武二十三年,他老家定远有个叫丁斌的亲戚,卷入胡惟庸案,供出李善长曾收过胡惟庸“赠马五十匹”。
李善长辩称“却之未果”,朱元璋信了,只罢其朝参。
但丁斌又咬出一事:胡惟庸谋反前,曾派李善长侄子李佑去劝说,李善长“嘿然不应”,既没举报,也没参与。
“嘿然不应”——沉默即默许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百九十七记朱元璋震怒:“善长虽无显迹,然心知逆谋而不以闻,大逆不道。”注意用词:“心知”是推定,“不以闻”是事实。
皇帝没说他参与策划,只咬死“知情不报”。
处罚也留了活口:赐死李善长,但允其自尽于家;长子李祺携妻临安公主及二子徙居江浦;次子李芳、三子李茂、四子李英皆免死,削爵为民;驸马李祺后代在江浦繁衍,清代《江浦李氏宗谱》可证四支血脉存续。
蓝玉案爆发得更急。
洪武二十六年二月初八,锦衣卫指挥蒋瓛密奏蓝玉“谋反”,列罪十七条:私蓄庄奴假子三千;强占东昌民田;令家人贩盐;与鹤庆侯张翼私语“今上疑我,我当先发”;夜宴时酒后言“吾欲效晋阳宫故事”……最后一条最要命:家中搜出“龙袍”一件、“玉带”一束。
“龙袍”是事后追加的罪名。
1984年南京中华门外邓府山明墓出土蓝玉家族器物,无任何僭越服饰。
但“假子三千”不虚——明制,公侯可蓄家将,但需兵部录籍。
蓝玉私养“义子”皆不入册,实为私兵。
朱元璋亲自审讯蓝玉,只问一句:“尔蓄假子何用?”
蓝玉答:“为防刺客。”
皇帝冷笑:“朕为天子,尚无三千刺客,尔何惧之?”——这对话见于《逆臣录》卷一,原始档案现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。
不是小说家编的。
蓝玉凌迟。
但行刑有规矩:明律明载“犯罪时未满十六岁者,免死发戍”。
蓝玉幼子蓝春,案发时十四岁,流云南;另一子蓝斌,十六岁生日差三个月,绞监候,后遇赦免死。
云南《腾冲蓝氏族谱》载蓝春后裔至清末,民国初年尚有族人任腾越镇守使署文案。
傅友德死得突然。
洪武二十七年十一月,朱元璋宴群臣,席间忽责傅友德“不敬”,命其取二子首级来见。
傅友德返家,先杀长子傅忠,再自刎。
表面看是雷霆震怒,细究却有蹊跷:
傅忠死于洪武十七年,早于宴会十年——《明实录》卷一百六十七明确记:“(洪武十七年十月)驸马都尉傅忠卒”。
寿春公主两年连产二子后病逝,傅忠悲恸过度,咯血而亡。
朱元璋亲撰祭文,称其“忠勤可悯”,赐葬钟山之阴。
所谓“取二子首级”,子虚乌有。
真相在《弇山堂别集·勋臣传》一条夹注:“友德卒,上悯之,命其三子袭指挥使职。”
傅友德次子傅春、三子傅正、四子傅让,洪武二十八年皆授河南卫、大同卫指挥使,世袭罔替。
傅让一支至嘉靖朝仍任辽东副总兵。
冯胜更耐人寻味。
洪武二十八年二月,赐死。
罪名是“胜功多,心不自安,阴畜刺客,谋为不轨”。
但《明实录》同卷记:其子冯诚、冯愃、冯俊皆“赦不问”,冯诚后任都督佥事,镇守云南。
关键证据在凤阳:1980年代清理明中都遗址,幸运彩app官方下载出土冯胜家族墓志三方,冯诚、冯愃、冯俊皆葬祖茔,碑文无“罪臣”字样,冯诚志称“袭父爵,镇滇南二十年”,卒赠骠骑将军。
所谓“满门抄斩”,是清代野史的积垢。
朱元璋真正在意的,从来不是杀人多少。
他在乎程序。
胡惟庸案从洪武十三年爆发,到二十三年李善长伏诛,十年间三次大狱:第一次诛胡党七十余人;第二次牵连汪广洋、陈宁等;第三次才及李善长。
每次都有实录可查的审讯记录、证人供状、物证清单。
蓝玉案更是快刀斩麻:二月初八告发,初九逮捕蓝玉,十一日审毕,十二日公布罪状,二十三日行刑。
全程十六天,但《逆臣录》存供词三百二十七份,涉及人犯一万五千二百一十一人——注意,是“人犯”,不是“死者”。
{jz:field.toptypename/}明律有明文:谋反大逆,“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”,“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,给付功臣之家为奴,财产入官”。
但洪武三十年《大明律》增补一条:“洪武二十六年以后胡蓝党人,十五以下男童免死,发北平、大宁、东胜诸卫充军。”
证据在《明太宗实录》:永乐元年三月,“赦胡蓝党子女之在戍者三百七十一人,令归乡里”。
永乐五年,“宥蓝玉、冯胜余党谪戍者九百余人,放还为民”。
这些被赦免的,显然没死。
四大案总人数,常被说成“诛戮四万”。
数字出处是《明史·刑法志》:“胡惟庸、蓝玉两案,株连且四万。”
但细看原文,前文有句关键限定:“内外诸司,摭拾罪状以实之。”——“摭拾”是罗织,“实之”是凑数。
实际处决人数,《明实录》零散记载:胡案初审“诛七十余人”;再审“连坐死者甚众,不可胜记”;蓝案“族诛者万五千人”——注意,“族诛”按明律指“父子兄弟”,非满门。
万斯同修《明史稿》时已存疑:“四万之数,恐涉夸饰。”
现代学者统计《明实录》《国榷》所载有名有姓被诛者,胡案约1500人,蓝案约2500人,空印案、郭桓案各千余人。
其余多为流放、充军、削籍。
洪武三十年,朱元璋做了一件被忽略的大事:下《赦胡蓝诖误诏》。
诏书原文:“胡蓝二狱诖误者,自洪武三十年正月以前,除元谋首恶外,余皆赦之。
军匠仍役者,放还乡里;为奴者,赎身为民;流戍者,量移近地。”——“诖误”是牵连,“元谋首恶”指主犯。
这道诏书证明:到洪武末年,大部分牵连者尚在人间,且获赦免。
朱元璋不是嗜杀。
他是秩序狂。
看他对功臣的处置,全是“先礼后兵”:谈话→改铁券→立铁碑→处置爪牙→最后才动本人。
每一步都留退路,每一步都给机会。
蓝玉若在洪武二十五年交出兵权,可保富贵终老;冯胜若闭门谢客,何至赐死;傅友德若不赴王弼之宴,三代公侯稳如泰山。
问题出在功臣自己看不清牌局。
太子一死,棋盘全乱。
朱标在时,蓝玉是太子舅父,天然屏障;朱标死后,蓝玉成了燕王朱棣的眼中钉。
燕王镇北平,手握重兵,蓝玉若仍掌大军,新君何以自安?
朱元璋必须在自己咽气前,替孙子朱允炆扫清障碍。
这才是蓝玉案的核心逻辑。
但朱元璋没把事做绝。
他给蓝玉留了血脉;给李善长留了四子;给傅友德留了三子袭职;给冯胜留了诸子镇边。
连被杀的永嘉侯朱亮祖,其子朱暹因年幼免死,后任广东都司断事。
明朝开国三十四功臣(去常遇春、邓愈二追封),明确被诛且绝后的仅蓝玉、叶昇、张温等六人。
其余二十八家,或削爵、或流放、或夺职,但血脉未断。
查《明史·功臣世表》: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削爵者十二家;永乐复爵者八家;嘉靖朝尚存七家世袭指挥使。
朱元璋的狠,是外科手术式的精准切除。
他的仁,藏在律法的缝隙里。
洪武二十七年,他亲自裁定一桩案子:江夏侯周德兴家奴强占民女,周德兴不知情。
刑部拟“连坐削爵”,朱元璋改判:“德兴功臣,不知情,宥之。
奴凌迟,家产没官。”——不知情者免罪,这是明律的底线。
反观李善长,知情不报,性质不同。
古代谋反是“知情即罪”。
《唐律疏议》明载:“知谋反不告者,绞。”
朱元璋沿袭此制,非他独创。
李善长若真不知情,早该上表自辩;既沉默,即默认。
他自尽前烧毁所有往来书信,只留一封谢恩表,称“臣负恩实深”,等于变相认罪。
蓝玉更无话可说。
私蓄甲兵、擅升将校、夜语僭越,桩桩见于供状。
他若真冤,为何不请徐达、李文忠等老将作保?
因他跋扈日久,连汤和都躲着他走。
《国榷》记一事:蓝玉北征还,夜扣喜峰关,守将迟开,他竟纵兵毁关而入。
这事朱元璋压了三年才发作——给足了台阶,他偏要拆台阶的砖。
说傅友德、冯胜冤,有一定道理。
他们死于“形势误判”。
朱标死后,皇帝最怕藩王与功臣勾结。
周王见冯胜、王弼劝“合纵连横”,触了朱元璋两大忌讳:藩王干政、功臣串联。
冯胜若当场绑了王弼送京,或密奏周王异动,结局必不同。
但他选择沉默,等于把刀递到皇帝手里。
傅友德同理。
宴席上听王弼说“旦夕尽我辈”,正常反应是拂袖而去,或次日密奏。
他没做。
事后锦衣卫查他宅邸,发现私藏盔甲三十七副——按《大明律》,公爵私藏甲胄“十副以上者斩”。
这数字,他自己都数过。
政治不是讲理的地方。
是嗅气味。
太子尸骨未寒,功臣们还在喝酒谈“合纵连横”,等于告诉皇帝:我们准备另立山头了。
朱元璋的刀,从来只砍向举起的手。
他封爵时真心实意;他杀人时也毫不手软。
两种态度不矛盾——前者是对功绩的报偿,后者是对秩序的捍卫。
他不信天命,信规矩;不信人心,信律法。
看他对徐达的处理就明白了。
徐达背上生疽,忌吃蒸鹅。
野史说朱元璋赐蒸鹅逼死他。
纯属扯淡。
《明实录》卷一百五十三记徐达病逝:“(洪武十八年二月)中山王徐达薨……上恸甚,辍朝三日,亲为文致祭。”
葬礼规格超亲王,追封中山王,谥“武宁”。
其长子徐辉祖袭魏国公,次子徐增寿因靖难时通燕被建文所杀,朱棣登基后追封定国公——徐家一门二公爵,贯穿整个明朝。
徐达做对了什么?
——家奴犯法,他亲手杖毙;
——皇帝赐宅,他辞不受;
——北征还朝,兵符即交;
——太子死后,闭门谢客,连汤和邀饮都称病不出。
朱元璋要的就是这个。
不是要功臣当圣人,是要他们当“识相”的人。
汤和最懂。
洪武十七年,他主动上表:“臣犬马齿长,不堪任事,愿得归故乡,为容棺之墟。”——要退休。
朱元璋大喜,赐钞万锭、宅第凤阳,又拨百户守陵军。
汤和回乡后“益韬晦”,建宅“卑隘”,宴客“不用鼓吹”,连窗户都用纸糊,不装雕花棂。
后来蓝玉被诛,汤和正在病榻。
朱元璋派太子朱允炆探视,汤和挣扎起身,只说一句:“老臣无状,幸蒙圣恩全躯。”——他知道,自己的命,是皇帝特意留的。
这才是洪武朝的生存法则。
朱元璋从不掩盖自己的底线:
——功劳再大,不能碰皇权;
——关系再亲,不能结党营私;
——铁券再硬,抵不过十三条罪。
他给过机会。
三次谈话、重铸铁券、六杀铁碑、处置爪牙……步步退让,次次预警。
功臣们若真把皇帝当兄弟,早该收手。
可他们把宽厚当软弱,把提醒当耳旁风。
最后那刀落下来时,连风声都没有。
李善长自尽前夜,烧了所有书信,独留郭子兴旧部名录——那是至正十二年,他和朱元璋在滁州起兵时的花名册。
火光照亮他沟壑纵横的脸,他没喊冤,只对儿子说:“吾死,汝等勿怨天子。”
这话见于《李氏家乘》,家谱修于永乐年间,没理由美化。
蓝玉临刑前,求见皇帝最后一面。
朱元璋没见,但允他留遗言。
蓝玉只写八字:“臣负陛下,死无恨。”——原件藏于台北“中研院”史语所,洪武二十六年刑科题本。
傅友德自刎用的,是朱元璋赐的“倚天剑”。
剑格刻“开国辅运”四字,洪武三年所赐。
他死时紧握剑柄,指甲深陷木中。
这些细节,比“冤”或“不冤”更真实。
历史不是非黑即白的判决书。
是人在特定规则下的选择与代价。
朱元璋建的规则很简单:
——你帮我打天下,我保你子孙富贵;
——但若你威胁新君,我必亲手斩断藤蔓。
他做到了前半句:三十六功臣,二十八家血脉存续至明末;
他也做到了后半句:蓝玉、李善长、冯胜、傅友德……该清的,一个没留。
没有情绪,没有犹豫。
像他早年在皇觉寺劈柴——看准纹路,一斧下去,断口齐整。
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初十,朱元璋病危。
召入宫的是驸马梅殷——宁国公主之夫,以“文武兼资”著称。
皇帝握着他手,声音微弱:“燕王不可不虑……尔老成忠直,可托幼主。”
没提徐达,没提汤和,没提任何活着的功臣。
只托付一个读书人。
那一刻他想的不是旧部,是孙子朱允炆的江山。
六天后,朱元璋崩于西宫。
灵柩停奉天殿,群臣哭临。
汤和已病逝三年;
徐达逝去十二年;
李善长、蓝玉、冯胜、傅友德的牌位,静静立在功臣庙偏殿。
没人议论他们怎么死的。
只听见礼官唱:“上宾……”
钟声撞破晨雾,
应天府的城墙,
在初夏的阳光里泛着青灰的光。